设立娱乐场所公示
本行政机关于2018年5月23日受理 李全发 提出的设立(√歌舞□游艺)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,公示日期自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3日:
申 请 人: 李全发
场所名称: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碧海蓝天休闲中心
场所地址: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河东开发区十八米大街碧海蓝天休闲中心二楼(浸潭国税东面)
经营范围: 歌舞娱乐场所
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投资人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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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 别 |
姓名 |
性别 |
户籍或国籍 |
备注 |
法定代表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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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负责人 |
李全发 |
男 |
中国广东清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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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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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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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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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行政许可申请人、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。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,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。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,视为放弃听证权利,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。
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。
联系电话:5820554 传真:5811383
通讯地址: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
邮编:511800
公示机关: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日期: 2018年5月24日